有些媽咪剖腹生產可以申請到保險理賠,有些人申請卻被拒絕,為什麼呢?懷孕生產是一件喜事,除了期待迎接愛的結晶之外,也希望能用最好的醫療,相對的也擔心醫療花費太高,然而,為了提升醫療品質的花費,又該如何轉嫁給保險公司?而我原本投保的保險生產懷孕時,又到底有沒有理賠?包含剖腹生產的沾黏貼片、凝膠和止痛針等等‥這些都可以申請嗎?
懷孕是除外責任,醫療險條款會將什麼會賠什麼除外以條文方式列在條款中!
決定不會理賠,要看除外條款
決定會理賠,要看除外條款的例外
因為並不是剖腹生產就會理賠喔,必須要是符合必要的醫療行為的剖腹產,保險才會理賠,如果只是挑黃道吉日去開刀的,保險就不會理賠了!
健康險除外條款
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者,本公司不負給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。
一、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(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逐)。
二、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。
三、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。
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而住院診療者,本公司不負給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。
一、美容手術、外科整型。但為重建其基本功能所作之必要整型,不在此限。
二、外觀可見之天生畸形。
三、健康檢查、療養、靜養、戒毒、戒酒、護理或養老之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者。
四、懷孕、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。
五、不孕症、人工受孕或非以治療為目的之避孕及絕育手術。
到底哪些是具備必要醫療行為的剖腹產呢?
常具爭議的話題多為懷孕、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列為除外事項…
但若發生必要的醫療行為,則醫療險還是能申請理賠,就是除外條款中的例外,一般除外條款中的例外會有四大類,與懷孕、剖腹產相關如下:
(一)懷孕相關疾病:
1.子宮外孕。
2.葡萄胎。
3.前置胎盤。
4.胎盤早期剝離。
5.產後大出血。
6.子癲前症。
7.子癇症。
8.萎縮性胚胎。
9.胎兒染色體異常之手術。
(二)因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,包含:
1.因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、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。
2.因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。
3.有醫學上理由,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。
4.有醫學上理由,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。
5.因被強制性交、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。
(三)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,並符合下列情況者:
1.產程遲滯:已進行充足引產,但第一產程之潛伏期過長(經產婦超過14小時、初產婦超過20小時),或第一產程之活動期子宮口超過2小時仍無進一步擴張,或第二產程超過2小時胎頭仍無下降。
2.胎兒窘迫,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:
a.在子宮無收縮情況下,胎心音圖顯示每分鐘大於160次或少於100次且呈持續性者,或胎兒心跳低於基礎心跳每分鐘30次且持續60秒以上者。
b.胎兒頭皮酸鹼度檢查PH值少於7.20者。
3.胎頭骨盆不對稱,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:
a.胎頭過大(胎兒頭圍37公分以上)。
b.胎兒超音波檢查顯示巨嬰(胎兒體重4000公克以上)。
c.骨盆變形、狹窄(骨盆內口10公分以下或中骨盆9.5公分以下)並經骨盆腔攝影確定者。
d.骨盆腔腫瘤(包括子宮下段之腫瘤,子宮頸之腫瘤及會引起產道壓迫阻塞之骨盆腔腫瘤)致影響生產者。
4.胎位不正。
5.多胞胎。
6.子宮頸未全開而有臍帶脫落時。
7.兩次(含)以上的死產(懷孕24周以上,胎兒體重560公克以上)。
8.分娩相關疾病:
a.前置胎盤。
b.子癲前症及子癇症。
c.胎盤早期剝離。
d.早期破水超過24小時合併感染現象。
e.母體心肺疾病:
(a)嚴重心律不整,並附心臟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或心電圖檢查認定須剖腹產者。
(b)經心臟科採用之心肺功能分級認定為第三或第四級心臟病,並附診斷證明。
(c)嚴重肺氣腫,並附胸腔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。
一、常見的爭議,自然產為什麼保險公司不理賠?
曾經聽過生產某些公司會賠,而有些公司則不賠,聽起來不是很合理,而事實上是什麼原因呢?我們可以先了解,
在自然產這件事情上面,從保險的角度出發是屬於自然行為,也就是說「自然產」在醫療險當中,保險是不能申請理賠的。
而如果你進一步翻開條款來看的話,你會發現關於「分娩(生產)」這個項目,是被明文列在除外責任的,
換句話說
並非保險公司不賠,
而是在自然行為(自然產)之下,
保險本來就沒有理賠。
你也可以翻看看,有沒有可能是你本來保險,就沒有理賠這項了呢?
二、不是自願的剖腹產才有賠?
「自願」和「非自願」是怎麼認定的?就像我們知道的,通常需要剖腹是經由醫生所建議,
而在這樣的情況之下,我們所選擇的剖腹產就是「非自願」行為,
就是我們保險常常說的「必要醫療行為」,非自願剖腹當胎的生產花費,自然是保險必須理賠的。
當然也有人問:所以只要醫生認為「一定要剖腹」保險就會賠?其實還是要得看各家條款,
當然,政府有規定列舉多項「剖腹生產必須賠」的情況。
每家公司寬鬆程度不同,像下面這間公司寫法就是相對寬鬆,意思是上述沒提到的情形,還是有討論空間能夠放寬理賠。
三、如果我是準媽媽,保險又該留意什麼?
可以先試想看看,如果今天懷孕在生產過程中,會遇到那些花費呢?
有沒有可能因為剖腹過程為了避免沾黏,而選擇較好的貼片,或是剖腹後的止痛針施打,以及回復過程中的除疤凝膠等等‥
以現在剖腹的花費來看,平均4萬-6萬元是很常見的,因此在規劃上面,我們要留意的是「實支實付」醫療險的額度,
確保在真的需要剖腹生產時,可以接受比較好的醫療品質,並把花費轉嫁到保險公司身上。
特別的是,規劃醫療險要留意「投保時間點」,根據台灣的《保險法》規定:醫療險是不理賠投保前就有的疾病跟懷孕情形,
因此懷孕後才投保,即使是非自願剖腹產,也是不能申請理賠的喔!
簡單說,就是在懷孕之後才投保,這胎是不能理賠的!
因此要在預計懷孕之前就投保,而生產後我們責任也開始不一樣,所以最佳的時間點就在結婚之後,建議這時再來做一次保單檢視,家庭的保障會更完善。
四、先兆性流產進行安胎,可以理賠嗎?
先兆性流產:懷孕20週前
先兆性早產:懷孕21-37週
所謂先兆性流產,亦稱為切迫性流產,為早期懷孕20週以內,有些出血,感覺腹部微疼,子宮頸未開,且仍繼續懷孕中。由於已有流產的跡象,故為先兆性流產,先兆性流產可立即就醫而安胎。
條款若有將先兆性流產列為例外事項,安胎可理賠。而那些商品可理賠先兆性流產?歡迎私訊聯繫。
關於安胎的理賠,有些保險公司可以依照實際住院天數理賠,有些則有給付上限,有些按照上述條款就能理賠,有些則還需要必要醫療行為或意外導致才能申請理賠。
所以若擔心有此風險,建議先詢問您的保險服務人員,避免後續理賠爭議。
五、懷孕期間要先規劃寶寶保險嗎?
嬰幼兒先天性疾病/重大殘缺的發生,在醫療上發病分為早發及碗發型,平均發病年齡為8.5歲,嘗試多重診斷與治療方法,
嬰幼兒先天性重大殘缺的疾病確認期間長,平均需要2.5年,平均檢查費用34萬元,而後續治療與看護的花費更是巨大。
所以正確的投保方法為
趁懷孕期間研究清楚,一出生後立刻投保,
盡快度過30-90天的保險等待期,這樣就能將風險轉嫁保險公司來承擔。
把握投保的關鍵時期!
◎「懷孕、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」被列為不理賠的除外責任,
但若是會危及到孕婦的性命,或者是有礙優生學之遺傳性疾病,
醫生就會勸其接受治療,因此,這些情況不在除外責任的限制之內,醫療險是可以理賠的。
小總結
1.自然產不是醫療行為,在醫療險中是不能理賠的。
2.如果這次生產是必要性剖腹,就請和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吧!
---本文部分引自保險沃客、MY83保險網、好險在這裡-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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